为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做好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效巩固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6]15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推荐认定一批创业典型和创业项目,对评审会认定的创业典型和优秀创业项目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5日。
二、推荐类型及补助标准
1、创业明星。符合吸纳就业3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经市上评选推荐省级人社部门评选认定为创业明星(或创业典型)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户10万元。
2、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符合连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户5万元。
3、返乡人员创业。对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并吸纳当地富裕劳动力就业3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户5万元。
4、创业项目。对专家评审认定的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吸纳就业多的优秀项目或参加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且获奖的优秀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三、推荐条件
1、符合国家环保、卫生、健康、安全要求,可以是技术类、信息类、平台类的项目;适合我市发展现状,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和投资规模,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复员退伍军人及残疾人等参与实施或就业的项目。
2、企业经营正常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3、重合同、守信用、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
4、依法纳税,无不良经营记录。
四、推荐形式
本次推荐活动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平凉市就业服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对报送项目进行筛选,并推荐到省人社厅进行认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创业者向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各县(区)、平凉工业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企业初审筛选,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或项目汇总上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报省人社厅认定。
五、联系方式
平凉市人社局
联系人:郑翠娥
联系电话:0933-8217956
传 真:0933-8212076
电子邮箱 :844860787@qq.com
崆峒区人社局
联系人:任喜平
联系电话:0933-8231878
传 真:0933-8213482
电子邮箱:gspzrxp@126.com
泾川县人社局
联系人:杨小琼
联系电话:0933-3329865
传 真:0933-3329928
电子邮箱:80414324@qq.com
灵台县人社局
联系人:夏芝芬
联系电话:0933-3622306
传 真:0933-3621616
电子邮箱:837195745@qq.com
崇信县人社局
联系人:薛新艳
联系电话:0933-6102326、
传 真6121535
电子邮箱:2429926790@qq.com
华亭县人社局
联系人:路小华
联系电话:0933-7724113
传 真:0933-7829351
电子邮箱:947467478@qq.com
庄浪县人社局
联系人:郑富龙
联系电话:0933-6610586
传 真:0933-6621656
电子邮箱:364993947@qq.com
静宁县人社局
联系人:李彦虎
联系电话:0933-5922898
传 真:0933-2521427
电子邮箱:1360801906@qq.com
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933-8266391
传 真 :0933-82669391
电子邮箱:834313813@qq.com
附件:平凉市创业典型(项目)申报书(样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0日